在“禁用区”使用装载机 山西晋城市一房企被罚10000元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(顾爱龙)近日,山西省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,晋城市颉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晋城市太岳街与文博路交叉口(属“禁用区”范围内)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。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,对该公司罚款10000元。
山工机械 636F(非道路国四) 装载机 询底价